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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生日免費就餐”竟不是生日當天?
時間:2016-06-07 18:41:46 來源:揚子晚報

  飯店解釋“下次消費可一人免費”;市場監(jiān)管人員:應當按通常理解解釋條款

  揚子晚報訊(通訊員 朱蘊超 記者 張凌發(fā))“五人以上,當日生日,壽星可免費就餐一次”。如果是你,你會怎么理解?是當日免費還是今后免費一次?鎮(zhèn)江這家飯店推出的廣告語,解釋卻是“贈送一張免餐券,下次消費可一人免費就餐”,而消費者龔先生卻不這樣認為,堅持要在當日消費中免單。雙方為此咬文嚼字,好一場舌戰(zhàn),但終究難辨勝負。沒想到,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工作人員趕到后,拿出法律武器輕松解決了“戰(zhàn)斗”。

  鎮(zhèn)江市民龔先生近日在市區(qū)黃山路某飯店就餐時,看到店門口有廣告宣傳說明“五人以上,當日生日,壽星可免費就餐一次”。由于自己正好符合該要求,于是便參加了該活動,并且提前向店員告知確認過信息無誤。然而就在他結賬時卻發(fā)現(xiàn)依舊被收取了5個人的費用,一分都沒有減免,而是贈送了一張免餐券,說下次消費可一人免費就餐。原來這就是“壽星免費就餐一次”,龔先生當時就提出了異議。收銀員表示如此收費是合理的,并且向龔先生解釋,免費并不是指本次消費免費,而是指下次免費,送出的免餐券就是這個意思。龔先生當時就表達不滿,要求老板出面處理,老板出面之后跟收銀員說法一致,再三表示退款不行,只能給一張免餐券,同時逐字逐句地解釋了廣告文字含義,說這也是按照廣告宣傳上所定的,并沒有任何欺騙、欺詐。廣告都是明碼實價地標注,不存在任何虛假宣傳。雙方爭執(zhí)不下,始終難辨勝負,于是龔先生只好向鎮(zhèn)江潤州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投訴,希望討個說法。

  市場監(jiān)管工作人員趕到現(xiàn)場查看廣告宣傳之后,發(fā)現(xiàn)條幅上所寫的文字內容為“五人以上,壽星可免費就餐一次”。就字面意思來講,似乎雙方的理解都可以說得通。龔先生認為的免費就餐一次是指本次免費,也可以作此理解。而按照商家的解釋:免費就餐一次是指這次收費,并且贈送一張免餐卷,下次過來免費,似乎也行得通。商家堅持廣告條文寫得清楚,并且表示,活動這么久以來只有龔先生一人提出了異議,大多數(shù)消費者都能理解,因此廣告是沒有問題的。

  工作人員對商家進行了行政指導,特別指出: 根據(jù)《合同法》第四十一條的規(guī)定,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(fā)生爭議的,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。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,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。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,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。廣告宣傳屬于要約,也應當遵循此條款。也就是說:對文字內容理解有兩種以上解釋的,應當采用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。工作人員提醒商家,應當注意避免有爭議的廣告,對發(fā)生爭議的廣告宣傳字句應做更改或遮蔽處理,避免更多的糾紛。飯店最終給龔先生做出本次免一人餐費的處理。龔先生對此處理方式表示滿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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